上交所上市公司武钢股份1月8日发布公告称,2014年1月7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 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亿股新股;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告称,武钢股份将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