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鉴于十月份唐山市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形势严峻,且经预测10月13日、19日唐山市将经历重污染天气过程。为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的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
唐山市政府决定对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错峰限产时间由2017年11月15日提前至2017年10月12日0时,要求全市钢铁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前,钢铁企业执行烧结(球团)装备停产50%的停限产措施;待全市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后,严格遵照其执行。通知同时要求自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拆除)施工一律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