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期间检查发现,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2003-2005年期间,营口中板公司陆续建成投产4座450m3高炉和1台132m2烧结机。因不符合当时产业政策,2005年9月,该公司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炉役结束后(2010年前),改为国家倡导和世界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淘汰现有铁前和高炉、烧结机”。
该公司同时向原国家环保总局承诺“在5500mm宽厚板工程建设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mm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mm轧机生产线”。
此外,2005年9月-2011年10月,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保厅均指出营口中板公司4座450m3高炉和1台132m2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配套工程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淘汰现有4台450m3高炉和132m2烧结机”。
不过,此次现场督察发现,营口中板公司4座450m3高炉、1台132m2烧结机以及2800mm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营口中板公司在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时,称其 "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但督察组调阅有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 年该公司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等多次超标。
通过瞒报和虚假填报,企业于 2018 年 5 月被纳入 " 辽宁省第一批绿色工厂名单 ",并于 2019 年 7 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 " 第四批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