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收到《关于认定江苏省201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2013】6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2001679;发证时间:2012年10月25日;有效期三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淮钢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一般企业则需要按照25%的税率征收该企业所得税。淮钢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淮钢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