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同时,2019年2月2日在我厅网站发布的《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废止),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2日。
建设2座1250立方米高炉,合计产能230万吨;建设1个105吨电炉和和3个100吨电炉,产能分别为78.75万吨和75万吨(合计225万吨),共为303.75万吨;开工时间2021年10月1日,投产时间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