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美国商务部称已结束针对越南金属衣架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调查。
商务部认定,越南产及由越南出口至美国的金属衣架倾销幅度为157%-220.68%,并且已享受31.58%-90.42%的补贴。
反倾销调查中,商务部否定被告TJ集团上交的单独税率,因为尽管TJ拒绝参与调查,其依旧属于越南政府。另外,另一被告东南亚Hamico出口合资公司提交的单独税率也因缺乏有效证据被商务部否决,Hamico公司依旧被认定从属越南政府。据悉,最终裁定其倾销幅度为最高值为220.68%。另外,其他三家越南出口商被裁定单独税率为157%。
另一方面,发补贴税调查中,东南亚东南亚Hamico出口合资公司(包含Nam A Hamico出口合资公司及Linh Sa Hamico有限公司)以及无限衣架有限公司(含至高衣架有限公司)被裁定补贴税率为31.58%及90.42%。其他越南出口企业的补贴税率为31.58%。
此次事件原告包括:阿拉巴马利兹市M&B金属公司,印第安纳创新制造公司,加利福尼亚美国衣架公司。
设计调查产品在美国下调关税表中代码如下:7323.99.9060,7323.99.9080,7326.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