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反倾销订单行政复审的最终决定。
复审涉及三家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 Steel Co., Ltd. (Hunan Valin));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Shanghai Pudong Iron and Steel Co. (Shanghai Pudong));宝钢集团(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rp,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Baoshan International Trade Corp.和宝钢金属贸易有限公司Bao Steel Metals Trading Corp)。涉案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1日。
商务部裁定,湖南华菱在调查期间无可审查交易。其倾销税存款利率仍为0.
此外,商务部裁定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以及宝钢集团不符合单独税率申请资格,因此适用于中国普遍税率,即128.59%。之前,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的倾销税率为38.16%,而宝钢的倾销税率为30.51%。
该结果将于2013年12月17日生效,湖南华菱倾销税存款利率仍为0。而上海浦东和宝钢的倾销税存款利率为1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