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涉及钢铁内容如下:
制定河北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地方和重点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推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尽早达峰。
河北省重点建设唐山、邯郸精品钢铁产业集群和曹妃甸区、渤海新区等临港钢铁产业基地。到2025年,钢铁企业基本搬出城市主城区。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布局风能开发项目,多元化推动太阳能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进一步优化能源配置格局。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以钢铁、化工、水泥、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每年优选200个项目列入千项技改,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技术改造。
推动主城区钢厂转型升级,促进钢铁产能向沿海和铁路沿线地区适度聚集,重点建设唐山、邯郸精品钢铁产业集群和曹妃甸区、渤海新区等临港钢铁产业基地。 到2025年,钢铁企业基本搬出城市主城区。推动焦炭产能向五大集团、煤化工基地和钢焦一体企业聚集。稳妥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燃煤火电机组及自备电厂退城搬迁,解决石家庄等重点城市“煤电围城”问题。
在钢铁、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6个左右二氧化碳减排重大示范工程,开展规模化、全链条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实验示范工程,在石家庄、唐山实施二氧化碳达峰综合性示范工程,推动近零或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
以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等“退后十”城市为重点,推进燃煤电厂、钢铁、焦化、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