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停限产。
分为两个阶段执行:
阶段一:9月1日0时至27日24时,执行以下措施:
1.钢铁行业。纵横钢铁烧结机(球团)限产20%;瑞丰钢铁、东华钢铁、凯恒钢铁、经安钢铁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30%。
2.焦化行业。全区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3.市区二环线以内且未进工业园区的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等企业停产。
阶段二:9月28日0时至10月4日24时,执行以下措施:
1.钢铁行业。纵横钢铁烧结机(球团)限产30%;瑞丰钢铁、东华钢铁、凯恒钢铁、经安钢铁烧结机(球团)、高炉限产50%。
2.焦化行业。全区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停止湿熄焦作业。
3.全区范围的独立石灰窑、粉磨站、砖瓦窑、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企业停产。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