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复函( 国资厅改革 〔2019〕58 号)同意,现将中国宝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不锈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出让产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3 月 26 日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让炼铁产能150万吨),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出让炼铁产能64万吨和炼钢产能107万吨),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出让炼铁产能216万吨),合计出让炼铁产能214万吨,炼钢产能323万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受让上述炼铁和炼钢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