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19年,云南省原煤产量控制在4800万吨以内,实现工业总产值42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较2018年大幅下降。
2020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5800万吨以内,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00亿元,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重叠煤矿应退尽退,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
2021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到2021年底,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个以内。一是按照“严格安全、环保、能耗、水耗等强制性标准”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采取改造升级提升一批、保障供给保留一批的方式,有序引导产能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2021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二是2020年底前将与“三区”重叠区域划为禁采区不准开采,对矿业权设置在前、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的煤矿,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对位于其他各类保护区禁止开采范围内的煤矿,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关闭退出。三是加强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服务工作,鼓励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落后产能煤炭企业纳入去产能范围并采取指标交易方式参与产能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