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规定和要求,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公司拟重组整合,组建鑫阳钢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下同),并对现有冶炼装备进行升级改造。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规定和要求,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公司拟重组整合,组建鑫阳钢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下同),并对现有冶炼装备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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