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消息,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3月1日至6日地面受高压后部弱南风影响,风力偏小,湿度增大,早晚伴有逆温,整体扩散条件极差,空气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加重。为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级,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3月1日0时至3月6日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源减排措施:
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竖炉及白灰窑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竖炉及白灰窑装备。
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评价为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铸造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铸造熔炼设备停止生产;评价为B类的,除机加工外其它工序停产;评价为C类的停产。
建材行业。粉磨站停产;玻璃熔窑按设计产能限产15%,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毫克/立方米;其他建材行业停产。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