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预测和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近期唐山市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出现连续中度污染过程。为做好这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5月26日0时至31日24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滦县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他县(市)区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使用干法脱硫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石灰窑限产50%。
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36小时。
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