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源停限产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扬尘源控制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