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
也就是说,只要钢铁企业被列为A级,在今年冬季重污染期间,企业可以正常生产,不再受停限产的影响。这与往年的环保限产政策有所不同,从国家层面提出A、B、C三类限产举措,对不同环保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这是首次。
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秋冬季环保限产政策的调整优化力度在加强,限产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化,尤其是对公平性有了更多的考量,对那些超低排放改造投资多且成效显著的钢企明显更为有利。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分类限产,并不意味着环保限产政策的放松。
在刘友宾看来,这将有利于促进“良币驱逐劣币”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以及重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我们将企业分为A、B、C级,将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其它列为B、C级。其中,A级企业少限或不限,C级企业多限,各级之间减排措施拉开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