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新疆闽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24日-8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反映情况。
公告显示,新疆闽新钢铁(集团)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1座50吨电炉和1座100吨电炉,新建炼钢产能111万吨,拟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拟投产时间2019年2月和2020年7月,以置换新疆闽新钢铁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拟淘汰的1座40吨转炉和2套40吨电炉,淘汰产能为60万吨和52万吨,合计产能112万吨,拟拆除时间分别为2018年12月和2018年9月,拟拆除到位时间2019年2月和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