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环保升级易地改造项目产能减量置换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2019年12月新建130吨电弧炉1座,换算产能100万吨,拟投产时间为2020年底。
同期,吉安钢铁拟退出2座75吨电弧炉,折合产能110万吨,新建设项目投产前将启动并完成拆除。其中,0.5万吨用于减量置换,剩余9.5万吨产能由企业自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