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地区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沿江1公里内严禁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叫停产业“梯度转移”和简单的“企业搬家”。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该省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深度解读。根据该《实施意见》,预计在短期内将会对江苏工业经济带来波动影响,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该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降低对长江环境的污染风险。
对于钢铁产业,江苏预计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加快实施环太湖、沿运河等区域和徐州市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初步测算可退出4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炼焦产能,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其他地区独立炼焦企业2020年前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