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据河钢资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河钢集团转来的通知,河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省财政厅持有。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省国资委持有河钢集团90%股权,省财政厅持有河钢集团10%股权,河钢集团仍持有公司34.59%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月22日,据河钢资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河钢集团转来的通知,河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省财政厅持有。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省国资委持有河钢集团90%股权,省财政厅持有河钢集团10%股权,河钢集团仍持有公司34.59%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