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表称,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建设140吨电弧炉1台,换算炼钢产能110万吨,拟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拟投产时间为2021年3月。拟淘汰产能为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50立方米高炉一台,炼铁产能55万吨,拟启动拆除时间为2019年12月,拟结束拆除时间为2021年3月,和40吨转炉2台,炼钢产能120万吨,拟启动拆除时间为2021年3月,拟结束拆除时间为2021年3月。